夏季高温作业,哪些高温禁区企业需注意?

2023-08-25 17:39:09

7月以来,全国各地气温攀升。高温作业隐患多,企业需要格外关注员工安全保障,避免工伤意外等用工风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合格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
 
 

哪些高温禁区企业需注意?

高温“劳动保护权”问答来了。

 
 

高温天气的定义

 
防暑降温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日最高气温35℃以上)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高温天气哪些情况可以工作

哪些不可以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 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工种和工作,比如:煤气管道泄漏抢修、油库安全保卫、机场防输入性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等,不受以上气温限制。
 
 

高温津贴标准

及发放方式

 

根据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集中一次性发放。


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按照工作场所温度划分: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企业还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
 
 

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具体应做到4点:

 

· 企业应该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如果无法完全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高温危害,比如:服装企业的熨烫工、饭店厨师等高温作业者,企业可以采用安装空调、放置冰块、加设通风设备等,尽可能消除高温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危害。

 

· 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比如:高温天气下的电焊工等,企业应该增设高温防护设施,这些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像露天作业的建筑工、油漆工等,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对于从事或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组织他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临护档案。对企业来说,还要将每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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